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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92.公司名稱: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30%子公司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對其子公司時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部份應收款經會計師查核應重分類至資金貸與他人以及更正資金貸與限額8.因應措施:代子公司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補公告104年12月及105年1月資金貸與他人並更正限額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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